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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开展光伏煤改电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5-5 信息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作者:admin

导读: 这一试点工作是随着石家庄市农村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电的深入推进,为充分利用煤改电后电力容量和线路设备资源,提高煤改电居民收入,防止燃煤复烧而规划的。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制定《石家庄市光伏+电代煤试点实施方案》。这一试点工作是随着石家庄市农村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电的深入推进,为充分利用煤改电后电力容量和线路设备资源,提高煤改电居民收入,防止燃煤复烧而规划的。
根据方案在推进农村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电的同时,利用煤改电居民的屋顶,建设10kw/户左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每个县(市、区)选1-2个整村推进光伏+煤改电供暖试点;该项目预计在9月底前实施,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方案》中提出,建设中将因地制宜,采取居民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实施企业出资三种模式。其中,居民出资模式是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居民承担,而发电上网收益全部归居民所有;银行贷款模式由企业协助居民向银行申请贷款,居民用发电上网收益偿还贷款,贷款偿清后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收益全部归居民所有。以上两种模式项目实施企业提供5年无偿质保维修服务,5年后按企业与居民协议约定执行。

而企业出资模式则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由项目实施企业承担,前二十年,企业分配给居民原则上每年不低于200元/kw发电上网收益,其余发电上网收益归企业所有;二十年后,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收益全部归居民所有。